绿卡人士,长期旅居国外,如何保持美国永久居民身份?

 

来源张大钦律师 于 2014-07-30 11:32:48

 

很多绿卡持有者需要经常国外旅行, 长时间居留海外。有些人以为,只要每年返回美国一次,他们的绿卡就没有问题。这是不正确的。绿卡不是公民,只是永久居民,你需要保持永久居留美国的意图。 你如果海外居留时间过长, 移民局可以认定你已经放弃了永久居留美国的意图(abandon the intent to permanently reside in the US), 从而剥夺你的永久居留权(绿卡)。

当然,绿卡人士比一般的非移民(non-immigrant)享有更多程序法上保护(Due Process)。 美国政府在剥夺绿卡人士的永久居留权前, 必须经过一些法定程序,如警告,听证等, 绿卡人士有抗辩的权利。 一个人是否放弃了永久居留区权,这要看意图(Intent)。 但意图要靠人去解读证据,这就牵涉到举证责任问题。

举证责任

判断是否放弃了永久居留美国的意图, 这主要看你连续离开美国的时间长短。有两个关键的时间拐点要记住:1年和180天。

·         如果你离开美国1年或1年以上,并且没有回美证(Reentry Permit),那结论是你已经失去了永久居留权身份。 这种结论只允许一种例外,那就是:你不能回来美国是因为天灾人祸疾病等你不能控制 (beyond your control)的原因所导致如果属于这种非常特殊的情况,你可以到美国领事馆申请居民返回签证(returning-resident SB-1 visa),领事官如果认定你没有放弃永久居留意图,会发给你居民返回签证,你凭该签证登录美国以后就重拾永久居民身份。举证责任在你。

·         如果你离开美国连续超过180天,但不到1年,你将被推设为已经放弃了永久居留权,但是你可以举证反驳。举证责任在你。

·         如果你离开美国连续不超过180天,你被设定为没有放弃永久居留权,除非移民局能够清晰证明你已经放弃了永久居留美国的意图。举证责任在移民局。

如果一个人在外国担任公职, 如马英九在台湾出任总统,那恐怕不用看旅行记录, 移民局都可以读解出你已经放弃了永久居留美国的意图。

当然,如果离开美国连续1年以上也会影响公民入籍申请所需要的五年“持续居住”(continuity)的要求。 这种持续居住一旦被打破, 五年就要重新起算。 但是如果你是为美国政府、公司、宗教团体派往海外工作,你可以提交N-470表格来保持“持续居住”(preserve the continuity),不至于打断持续性而影响公民入籍申请。 但即便如此,海外工作的时间, 一般不能用来满足申请公民入籍时的实际居住(physical presence)要求。 当然, 这里面也有例外, 如果是美国士兵海外打仗, 或者是外交官出使, 战壕和使领馆都被视为美国国土的延神,他们在服兵役和担任外交官的时间,都被认为是在美国领土上实际居住。

法律设定一个人不可能同时永久居留两个不同国家。 永久居留意图的读解,往往要看两个方面: 一个是居住时间旅行记录,另外一个就是社会联系融入程度(Ties and connections)。永久(permanent)是和暂时(Temporary) 对应的。 如果国外旅行或居住是临时的,按照预设行程的,那就和永久居留美国的意图没有冲突。如果你融入美国社会的程度很深,社会联系很强,那你永久居留美国的意图就越明显。

虽然认定“永久居留美国意图”的主观性很强,自由裁量权和可斟酌的空间也很大,但总体上,移民局会考虑如下这些主要因素:

1. 海外旅行或居留的目的

如果你海外旅行的目的是短暂的观光,旅游,出差,商务考察,探亲访友,时间是几个星期或个把月,回程时间很明确, 那通常没有问题;但如果你是到外国去定居,什么时候回来都不知道,那就可能有问题。

2. 在美国和海外居留的时间长短

你在海外居留的时间越长,被认定为有在海外永久居留意图的可能性就越大。反之,你在美国居留的时间越长,说明你有永久居留在美国的意图的可能性更大。

3. 工作

如果你的工作事业在美国,那永久居留在美国的意图的可能性大。但是如果你在海外有长期稳定的工作和事业,不是短暂的调派或出差 (一年两年的),归期不明确, 而你的雇主又和美国又没有什么联系, 那你长期留居外国的迹象就很明显。

4. 家庭

如果你的家庭(配偶/孩子)在美国生活,工作, 读书,那么你被认定为有在永久居留美国的可能性较大。反之,如果你和你的家庭成员都在海外,你只是每年回到美国一两趟,这就有问题。

5. 房产

如果你主要房产(primary home)在美国,被认定为有在美国永久居留意图的可能性较大。但是如果你在海外有更多房产,更大更豪华,那你的美国住所联系就不如外国。

6. 报税

每一份权利都伴随着责任。 报税是一个永久居民人对常驻地(政府和社区)应尽的责任。报税是衡量你意图归宿的关键要素。 如果你几年没有提交联邦年度报税,或者,你在报税表上表明自己是非移民(non resident),你可能被认为放弃了永久居民身份。

7. 社交活动和社会联系

如果你在美国有很多社交活动和社会联系,譬如积极参加教会,社团组织, 兴趣俱乐部,专业人士组织, 你给社区做了很多贡献, 出了不少力, 捐了不少钱, 有驾照, 有保险, 有各种会员证,这就能很好地证明你融进了美国社会,希望永久居留美国的意图。

8. 回美证 (Reentry Permit)

回美证是你离开美国前就把你的旅行后要归来的意图照会给美国移民局,让他们知道尽管你这次在外面逗留的时间较长,但自始至终没有放弃美国永久居留的想法, 一定会回来。回美证有一种开诚布公换取从宽处理的味道。如果你估计你在境外一次要逗留超过六个月, 甚至一年, 最好是拿一个回美证作盾牌。
回美证的有效期是2年。拥有一个回美证不能保证你一定会被允许入境,但是它可以使得证明你的海外旅行只是一个暂时的旅行变得容易些。

需要指出的是,上面提到的所有因素(还有其他未提及的一些因素)都应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虑(Totality Test)。总体而言, 你居住美国的时间越长越连贯,你和美国社会根基联系越密切越丰厚,越有利于你保住绿卡。 移民官一般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必要时先给你一个警告 (I-407 Advised)。
警告后你没有收敛,他才做出一个不利认定。对移民官的不利认定,你有抗辩的机会和上诉的权利。

对于准备海外旅行,较长时间不能回来的绿卡人士,建议在离开美国前,准备尽可能多的证明材料,以备以后返回美国入境时来证明你有久居留在美国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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